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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国地税与农商行签订“双代业务”合作协议

时间:2017-12-01
  本报讯 (记者卢振侠 通讯员李亭玉)11月29日,惠东县国税局、地税局与惠东农村商业银行举行 “代开普通发票、代征税费”(简称“双代业务”)合作签约仪式,惠东县国税局局长汪英锋、惠东县地税局局长罗志荣、惠东农商行董事长叶庚良代表三方签订了合作协议。此举意味着惠东县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今后办理代开普通发票业务,到就近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即可实现。这是惠东县税务部门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服务举措,可大大减少纳税人代开发票来回奔波。

  据悉,纳税人既可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也可到惠东农村商业银行任一网点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由农商行代征其受托代开普通发票产生的应征税费,既节省了服务资源,又扩大了服务效果。税务部门委托代开发票业务范围是: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个人按次或日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取得的收入,且代开发票价税合计在515元 (不含本数)至10万元,不包括免税货物劳务和服务、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收入。

  据悉,此次委托“双代业务”是惠东县国地税与惠东农商行继 “基层党建共建”和“税银合作”项目后的又一项深入合作,为企业和纳税人提供更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