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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监管责任 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时间:2016-11-18
 

 

     为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11月2日,龙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规范管理工作及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协调会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副县长刘伟英,以及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监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教局、卫计局等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就各有关单位如何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刘伟英提出5点建议:一是要加强对相关管理条例的学习;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健全监管体系,构建县、镇(乡)、村三级无缝对接的共同监管体系;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明确阶段工作目标、要求及职责分工;四是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和食品有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环境;五是要重点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会议指出,全面规范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要做到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建立信息档案,分类整治。同时要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强监管工作,明确登记程序,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则要明确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要求,建立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制度和分级指导制度,加强农村集体聚餐专业加工服务者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