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惠东新闻 > 正文

惠东一流浪汉纵火烧毁3辆轿车 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时间:2017-03-31
  东江时报讯 记者蔡伟健 日前,惠东平山东华路的3辆被烧小车引起市民热议。经警方调查,系一精神恍惚的流浪男子所为,并已经控制,警方在该男子身上搜出了打火机及烟头等物品。

  3月22日凌晨2时30分许,惠东平山东华路与红云路交叉路口处,燃起了大火。据当地居民反映,因停车位稀缺,很多人把车停放在东华路路边,而当时就有3辆小车停在那里。事发凌晨时分,并没有目击者目击着火过程,但事后很多居民围观。被燃烧的小车几乎面目全非。

  对于小车着火原因也是众说纷纭。当日中午,惠东警方也发出该事件通报。警方通报称,凌晨2时23分,有群众报警惠东平山街道东华路有小车着火燃烧。接报后,该局立即指派公安消防、巡警、交警和城西派出所迅速赶往现场处置。2时50分,燃烧小车明火被扑灭。经现场了解,此次共烧毁3部小车,未造成人员伤亡。

  紧接着次日中午,警方再次发出通报,称此次火灾事故是一流浪男子所为。目前,该男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而据警方透露,该男子精神恍惚,并在身上搜出打火机、烟头等物。

  律师说法

  精神是否有问题成关键

  小车被烧了,结果是一个精神恍惚的流浪男子所为,小车车主该向谁索赔?

  针对这一情况,东时记者致电咨询了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俊林。何俊林介绍,案件首先是一件纵火案,嫌疑人已经抓获,按照相关法律来说,应由嫌疑人负责。可是,嫌疑人有可能存在精神问题。为此,应该分两种情况。如果嫌疑男子确实精神有问题,在有监护人的情况下,应由监护人负责。当然,流浪汉精神没问题的话,肯定由他自己负责了。

  针对很多网友说的车险问题,何俊林认为,这要看保险合同,并且免责条款有无告知。何俊林称,保险行业保险种类很多,也有可能有相关的险种,但这些险种一般有免责条款,而免责条款在车主购买时是否有被告知是一个问题。如有告知车主,那就没保险公司什么事了。反之,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合同规定赔付。蔡伟健